开票人信息规范填写及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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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人名称
根据实际开票及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单位填写及核实。(PS:已审核过的开票人名称变更,可以直接发送工商局开具的正规变更证明、以及新的营业执照给服务顾问。预审员会在后台做更新,不必重新提交开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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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根据国税税务登记证的纳税识别号填写;如开票单位实现三证合一,请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PS:纳税识别号为唯一不可变更项,如系统填写无法退回修改,请联系您的拍档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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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注册号
根据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填写;如开票单位实现三证合一,请填写社会统一信用代码;(PS:若开票人已经准入,开票工厂三证合一后,无需重新提交,直接将新营业执照,新税号发给您的拍档修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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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
根据开票单位的一般纳税人认定书或国税截图信息填写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
(此认定时间需为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认定时间,辅导期或临时认定的时间不作为填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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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根据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网(http://gsxt.saic.gov.cn/)显示的企业成立时间填写及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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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票人地区和地址
根据营业执照或工商信息网(http://gsxt.saic.gov.cn/)显示的企业注册地址及注册所属地区填写及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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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货源地
根据开票人注册地址所属区域自行选择,并和客户核实与注册区域是否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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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
客户根据有无进出口权选择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或者海关编码。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 如开票单位三证合一,请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的第九位(字母)开始至倒数第二位。
海关编码:海关总署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9408/)查询海关企业代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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